中國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如何保證此產品的紙箱外包裝是符合包裝要求的,就需要相關部門檢驗單位出具一份被全世界認可的證書,這個證書就是《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是我們對它的簡稱或俗稱,類似的稱呼還有:CIQ紙箱證、紙箱商檢、紙箱商檢證、商檢紙箱證、包裝性能結果單、瓦楞紙箱出口檢驗證書、包裝性能結果單、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檢驗證書等等。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的報檢要求:
報驗單填寫要求
報驗單填寫說明
1、申請人:申請實施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的單位全稱及備案登記號(十位碼),并加蓋公章。
2、包裝使用人:填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的使用單位。
3、包裝容器名稱及規格:指包裝容器的具體名稱及規格。紙箱的名稱要寫明單、雙、三瓦楞紙箱,規格用長Χ寬Χ高mm表示。只限填一種包裝容器名稱及規格。
4、包裝容器標記及批號:按《國際危規》規定填寫包裝容器上的嘜頭及生產廠代號及生產批號等。標記填寫不下時可用附頁;沒有標記則填寫"N/M"。
5、包裝容器生產廠:生產包裝容器的廠家名稱。
6、原材料名稱及產地:指用于制造包裝容器的原材料名稱及其產地,紙箱要分別填寫面、底、坑、芯紙的定量及產地,國產材料產地至少填地區名稱。
7、包裝質量許可證:包裝容器生產廠質量許可證書號碼,申請性能檢驗時應填寫該證書號碼。
8、申請項目:在對應的"□"上打"√"。
9、數量:指實際檢驗的出口數量,應與合同相符。
10、包裝容器編號:據實填寫。
11、生產日期:指該批包裝容器的生產時間,填至月份。
12、存放地點:指該批容器存放的地點。
13、危包性能檢驗結果單號:申請危險品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時填寫,指該批危險品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結果單的編號。
14、運輸方式:在對應的"□"上打"√"。
15、擬裝貨物名稱及形態:指該批包裝容器盛裝貨物的名稱及其形態,形態指固體、液體或氣體等。
16、密度:填寫該批包裝容器所盛裝液體貨物的密度。
17、擬裝貨物單件毛重:指容器內裝貨物的凈重加上包裝物的重量,據實填寫。
18、單件凈重:指包裝容器內裝貨物的凈重。
19、聯合國編號:申請檢驗危險品包裝容器時填寫,指擬裝的危險貨物在《國際危規》中規定的編號,并要加填危險類別。
20、裝運口岸:指該批包裝容器所裝貨物出口的裝運口岸。
21、提供單據:在對應的"□" 上打"√"。原則上申請性能檢驗的必須提供廠檢單。
22、裝運日期:指該批包裝容器所裝貨物出口的裝運日期。
23、集裝箱上箱次裝貨名稱:本集裝箱前次所裝貨物的名稱。如有需要則填寫。
24、輸往國家:指貿易合同中買方(進口方)所在國家或地區。
25、合同、信用證等對包裝的特殊要求:按合同、信用證中訂立的有關對包裝的特殊要求填寫。
26、 分證單位及數量:如需要則填寫。
27、申請人鄭重申明:報驗員在認真閱讀此欄后鄭重簽名,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 領取證單:報驗員在領取檢驗檢疫機構所簽發的證單后在此欄簽署領取日期并簽名。
29、編號:由檢驗檢疫機構人員填寫。
30、日期:按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驗日期填寫。
2、出口貨物生產企業或經營單位申請出口貨物檢驗檢疫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
3、合同規定或客戶要求出具包裝檢驗證書時,可憑《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向出口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換發包裝檢驗證書。
4、對于同一批號不同單位使用的或同一批號多次裝運出口貨物的運輸包裝容器,在性能結果單有效期內可以憑此單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申請分單。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的報檢要求:
- 出口貨物運輸包裝容器分為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
- 申報法定檢驗出口貨物檢驗前,需先申報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
- 使用鑒定一般在出口貨物實施品質檢驗時同時進行,因此使用鑒定與所包裝的出口貨物同時報檢。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的報檢范圍:
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的檢驗,指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疫,并且檢驗檢疫監管條件為"N"或"S"的出口貨物的運輸包裝容器. 目前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性能和使用鑒定的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包括:鋼桶,鋁桶,鍍鋅桶,鋼塑復合桶,紙板桶,塑料桶(罐),紙箱,集裝袋,塑料編織袋,麻袋,紙塑復合袋,鈣塑瓦楞箱,木箱,膠合板箱(桶),纖維板箱(桶)等。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報檢應提供的單據:
- 按規定填寫并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申請單》。
- 生產單位的本批包裝容器檢驗結果單。
- 包裝容器規格清單。
- 客戶訂單及對包裝容器的有關要求。
- 該批包裝容器的設計工藝,材料檢驗標準等技術資料。
出口普通包裝和危險品包裝檢驗申請要求:
- 報驗的時間和地點,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報驗規定》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 報驗單填寫要求及說明
報驗單填寫要求
- 報驗人在申請檢驗時,應如實填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申請單》,并加蓋單位公章。
- 報驗單填寫應完整、真實、準確,不得涂改,對欄目內容確實無法填寫的,應注明“無”或“/”。填寫報驗單應采用打印或使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晰,書寫工整,內容準確。
- 對所申請內容如有變化時,應及時填寫更改申請單,并附有更改內容的證明文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審核同意后辦理更改手續。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已受理報驗的單據。
報驗單填寫說明
1、申請人:申請實施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的單位全稱及備案登記號(十位碼),并加蓋公章。
2、包裝使用人:填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的使用單位。
3、包裝容器名稱及規格:指包裝容器的具體名稱及規格。紙箱的名稱要寫明單、雙、三瓦楞紙箱,規格用長Χ寬Χ高mm表示。只限填一種包裝容器名稱及規格。
4、包裝容器標記及批號:按《國際危規》規定填寫包裝容器上的嘜頭及生產廠代號及生產批號等。標記填寫不下時可用附頁;沒有標記則填寫"N/M"。
5、包裝容器生產廠:生產包裝容器的廠家名稱。
6、原材料名稱及產地:指用于制造包裝容器的原材料名稱及其產地,紙箱要分別填寫面、底、坑、芯紙的定量及產地,國產材料產地至少填地區名稱。
7、包裝質量許可證:包裝容器生產廠質量許可證書號碼,申請性能檢驗時應填寫該證書號碼。
8、申請項目:在對應的"□"上打"√"。
9、數量:指實際檢驗的出口數量,應與合同相符。
10、包裝容器編號:據實填寫。
11、生產日期:指該批包裝容器的生產時間,填至月份。
12、存放地點:指該批容器存放的地點。
13、危包性能檢驗結果單號:申請危險品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時填寫,指該批危險品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結果單的編號。
14、運輸方式:在對應的"□"上打"√"。
15、擬裝貨物名稱及形態:指該批包裝容器盛裝貨物的名稱及其形態,形態指固體、液體或氣體等。
16、密度:填寫該批包裝容器所盛裝液體貨物的密度。
17、擬裝貨物單件毛重:指容器內裝貨物的凈重加上包裝物的重量,據實填寫。
18、單件凈重:指包裝容器內裝貨物的凈重。
19、聯合國編號:申請檢驗危險品包裝容器時填寫,指擬裝的危險貨物在《國際危規》中規定的編號,并要加填危險類別。
20、裝運口岸:指該批包裝容器所裝貨物出口的裝運口岸。
21、提供單據:在對應的"□" 上打"√"。原則上申請性能檢驗的必須提供廠檢單。
22、裝運日期:指該批包裝容器所裝貨物出口的裝運日期。
23、集裝箱上箱次裝貨名稱:本集裝箱前次所裝貨物的名稱。如有需要則填寫。
24、輸往國家:指貿易合同中買方(進口方)所在國家或地區。
25、合同、信用證等對包裝的特殊要求:按合同、信用證中訂立的有關對包裝的特殊要求填寫。
26、 分證單位及數量:如需要則填寫。
27、申請人鄭重申明:報驗員在認真閱讀此欄后鄭重簽名,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 領取證單:報驗員在領取檢驗檢疫機構所簽發的證單后在此欄簽署領取日期并簽名。
29、編號:由檢驗檢疫機構人員填寫。
30、日期:按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驗日期填寫。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紙箱證)的使用說明:
一、出口普通貨物的運輸包裝容器,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方準盛裝出口貨物。
二、《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的用途:
2、出口貨物生產企業或經營單位申請出口貨物檢驗檢疫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
3、合同規定或客戶要求出具包裝檢驗證書時,可憑《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向出口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換發包裝檢驗證書。
4、對于同一批號不同單位使用的或同一批號多次裝運出口貨物的運輸包裝容器,在性能結果單有效期內可以憑此單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申請分單。
紙箱證有效期是多久?
通常紙箱證的有效期有10個月以上的使用期限,可以分多次使用紙箱數量。
例如:一份紙箱證做的是5萬個數量,在此的數量上可以分批次使用核銷,在有效期限內核銷使用完就不能再使用,或者還未使用完已經超過有效期限也不能再使用。
紙箱證適用產品常見有哪些?
一般需要紙箱證的情況下,是針對出口需要法定商檢的條件下才需要辦理,以下簡單列出需要商檢紙箱證貨物的品名:喇叭、音箱、CD播放機、VCD播放機、DVD播放機、收音機、錄象機、玩具、燈具、手機、電池、服裝、日用瓷、工藝瓷、衛生瓷、木家具、家用電器、食品等。